廣東出臺印刷業VOCs排放計算方法
【快印客導讀】日前,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印發《廣東省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計算方法(試行)(征求意見稿)》。
制定目的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原環境保護部等6部委聯合印發的《“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廣東省揮發性有機物(VOCs)整治與減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要求,規范與指導廣東省工業行業企業VOCs減排工作,加快推進廣東省VOCs減排,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組織制定了《廣東省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計算方法(試行)》。
其中,廣東生態環境廳針對印刷行業,專門組織制定了《廣東省印刷行業VOCs排放量計算方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文中逐一列舉了計算原則、計算方法、適用范圍以及實施時間。
適用范圍
本方法適用于廣東省印刷行業(包括但不限于: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本冊印制以及書、報刊印刷)生產過程中VOCs排放量計算。
印刷行業VOCs計算方法
印刷行業VOCs排放量計算采用全過程物料衡算法,VOCs排放量為VOCs投用量與VOCs回收量和去除量之差,見公式2-1。
關于VOCs投用量計算
VOCs投用量為統計期內企業使用的各種物料中VOCs量之和,見公式2.1-1。含VOCs的物料包括但不限于:油墨、膠黏劑、涂布液、潤版液、洗車水、稀釋劑等。
意見稿指出,含有VOCs物料的投用量以企業原輔材料購入憑證為核定依據。對此,意見稿明確了原輔材料中VOCs含量的根據原則:
(1)以產品質檢報告中的VOCs含量作為核定依據,該質檢報告應由取得計量認證合格證書的檢測機構出具或由供貨商提供;
(2)其他情況下,應按照表2.1-1取值。
關于VOCs回收量計算
VOCs回收量為統計期內各種VOCs溶劑與廢棄物回收物中VOCs量之和,計算公式如下:
關于VOCs 去除量計算
VOCs去除量按VOCs污染控制設施的實測去除量或相關規定計,具體參見《廣東省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計算暫行辦法》。
實施日期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在《廣東省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計算方法(試行)》的通知明確到,本方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實施過程中,如有意見和建議,可與生態環境廳聯系。
總結
廣東省出臺的這項印刷行業VOCs標準,勢必會對廣東省印刷行業的未來發展產生至關重要的影響,甚至會對全國印刷行業產生強大的示范帶動效應,并且再次明確了一個信號,即環保態勢將持續收緊。一批技術水平落后的印刷企業將遇到生存危機,甚至被淘汰出局。
而那些在環保方面持續投入的印刷企業將受到保護,并可能獲得更多的機遇。那么,廣東省的印刷企業能否經受住這場即將來臨的新一輪考驗?市場已經倒逼印刷企業必須進行技改,唯有實施綠色印刷、清潔生產,才能走得更長遠。
隨著印刷行業越來越嚴,需要一種全新的玩法來重獲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