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0年底前全面“禁塑”
【快印客導讀】近日,《海南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發布。根據該方案,海南自今年起將分種類逐步推進全面“禁塑”。第一批“禁塑”《目錄》將于今年12月發布。
2008年6月1日起,我國實施“限塑令”。如今,11年時間過去了,“限塑令”在海南效果如何?
《工人日報》記者近日在海口市走訪發現,大型商超的收費塑料袋價格大多在0.5元左右,多數消費者愿意花這個錢。但在農貿市場及一些小商鋪,“限塑令”幾乎形同虛設。同時,近年來許多網購商品重復包裝,快遞、外賣行業的塑料袋使用量也在持續上升。
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廳長鄧小剛表示,據初步統計,該省每年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約12萬噸。
“限塑令”的落實,一大關鍵在于使用替代品。但記者了解到,當前替代品價格依然偏高。
面對“限塑令”的尷尬局面,同時考慮到海南打造“一流生態環境”的要求,該省制定了全面“禁塑”方案。
據介紹,與采用付費等手段進行“限塑”不同,海南“禁塑”是對目錄中的塑料制品進行禁止,并將結合省情和發展需求,動態更新省內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種類。
方案提出,2019年底前,建立健全全省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地方性法規及標準體系,完善監管和執法體系,形成替代產品供給能力;2020年底前,全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2020年底前,建立全省“禁塑”工作管理大數據平臺,實現技術研發、企業信息、全流程追溯、監管執法、監督舉報等信息在平臺的統一管理和調度使用。
方案還提出,2020年12月底前,分種類分階段逐步禁止塑料袋、塑料餐具、農用地膜、快遞包裝等領域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生產、銷售和使用。針對快遞業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情況,海南將首先在同城及島內快遞業使用全生物降解塑料快遞包裝物,并與島外大型物流平臺合作推動企業使用全生物降解塑料快遞包裝物。
為解決替代產品的問題,方案提出,對從事一次性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產、使用以及再生資源回收的企業給予政策傾斜,扶持生物降解行業中小型創新企業。
同時,海南將研究制定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相關標準。建立和完善全生物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系列產品的技術標準體系,推進全生物降解塑料的研發和推廣,推動實施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檢測認證。鼓勵全生物降解塑料產品的研發和生產,2020年底前,建立全生物降解塑料產業示范基地,組織制定產業發展規劃,引進先進企業與本地企業合作。
根據方案,海南省將嚴格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生產準入和監管,到2020年底全面淘汰關停該省列入“禁塑”名錄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生產企業。禁止省外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進入,建立定期和不定期聯合抽查執法制度,強化全省口岸及非設關地管理。針對一次性塑料制品生產及流通環境的企業和商戶開展執法巡查,將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企業、個人相關違法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