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山泉茶π飲料包裝被仿冒
【快印客導讀】近日,安徽阜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舉報,稱阜南某超市內銷售的某某牌飲料仿冒本公司的“茶π”飲料包裝,要求查處。接舉報后,執法人員立即趕到被舉報的超市進行檢查。
執法人員在現場發現,該經營場所內有被舉報的標稱“上海某某飲料有限公司監制,焦作市某某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某某牌“茶π”系列飲料15件(500ml×15瓶/件)零63瓶,分為四種口味,分別是“茶π”柚子綠茶、西柚茉莉花茶、檸檬紅茶和蜜桃烏龍茶。這些“茶π”飲料的無論外包裝箱上,還是瓶貼標識上均使用“茶π”字樣,其文字、圖案、顏色組合與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茶π”系列飲料的名稱、包裝、裝潢極為近似,足以使普通消費者產生誤認。
經調查,涉嫌侵權的“茶π”飲料,是該超市從某食品商行購進,共購進20件(500ml×15瓶/件),然后以5元/瓶的價格拆箱零售,至案發時共銷售12瓶,剩余288瓶。值得一提的是,檢查時發現涉嫌侵權的“茶π”與農夫山泉的“茶π”同時擺放在貨架上,標價也相同,咋看上去二者沒啥區別。檢查人員也是頗費了一番周折才將涉嫌侵權的這種“茶π”挑撿出來。
“茶π”自2016年上半年推出以來,深受年輕人的歡迎,市場上頗為暢銷,廣受好評。為加強對“茶π”包裝的保護,農夫山泉公司向國家專利局申請了“茶π”的名稱、包裝、裝潢外觀設計專利,并得到了批準,獲得了專利保護權。從農夫山泉公司提供的資料上可以看出,“茶π”是農夫山泉公司在茶飲料上自創的獨有的名稱,并非商品的通用名稱。公司對“茶π”系列飲料投入大量廣告宣傳費用,市場調查顯示“茶π”系列飲料在市場上有一定的占有率,為相關公眾所知悉。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工商總局《關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都規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行為,屬不正當競爭行為。
據此,阜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某超市銷售仿冒他人特有包裝裝潢飲料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立案查處,后給予了責令停止銷售侵權飲料,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并監督侵權人消除未售飲料上侵權的商品名稱、包裝和裝潢,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