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一造紙企業大量排放臭氣,被責令停產整頓
【快印客導讀】近期,我國環保督查越來越嚴格,而包裝印刷、造紙行業作為高污染、高耗能的行業,也成為了環保部門重點關注的對象。近日,甘肅平涼靈臺縣檢察院接到群眾舉報,反映縣城區空氣污染嚴重,戶外活動時常常聞到刺鼻的氣味,感到胸悶氣短,晚上打開窗戶有酸臭味彌漫而入,嚴重影響城區居民的身體健康。
靈臺縣檢察院派員調查發現靈臺縣興隆紙業有限公司大量臭氣排放,該公司法人代表只提供了靈臺縣工商局核發的一張“營業執照”和平涼市環境保護局核發的一份“排污許可證”,再沒有任何證件。
對污水處理僅有部分附屬設施,對臭氣排放沒有采取任何措施,任由廢氣排出廠區隨空氣流動。隨后工作人員又走訪了附近多戶居民,他們表示深受酸臭味的危害,并強烈要求加強對空氣污染源頭的治理。
靈臺縣檢察院依據調查報告向縣環保局送達了檢察建議書,要求其切實履行監管職責,依法迅速辦理群眾投訴事項,及時回應居民的呼聲和關切,建議靈臺縣環保局專門成立異味治理督導小組和技術指導小組,對興隆紙業從原輔材料入廠至產品入庫、出庫等每個環節進行了全面排查,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整改意見,在異味嚴重期間建議停產治理。
縣環保局接到檢察建議后,及時派員進行查處,目前興隆紙業處于停產整頓狀態。
而在今年8月,興隆紙業曾因為偷排污水被處罰。在雨天蒲河河道水位上漲之際,興隆紙業將污水沉淀池通往凈化池的軟管移至下水道,使污水從下水道排至蒲河。經鑒定,所排廢水化學需氧量、懸浮物、總氮、總磷、色度均不同程度嚴重超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縣公安局依法對該公司員工張某某、路某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綠色環保已成為包裝印刷、造紙行業的發展趨勢,我們只有順應趨勢的發展,在能持續地在行業立足,獲得發展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