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紙業排污被罰三次,最高80萬元
2018/5/16 0:00:00來源:快印客作者:快印客
【快印客導讀】2018年以來,山東百倫紙業受到總計3次行政處罰,處罰事由涉及不繳納排污費、超標排污、無證排污等。其中僅無證排污一項的罰款金額就高達80萬元。
據行政處罰文書顯示,2018年1月,萊蕪市環境保護局依據《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2003年國務院令369號)第二十一條對山東百倫紙業逾期不繳納排污費一案作出罰款30.0396萬元的處罰。
3月,山東百倫紙業又因超標排放水污染物、無證排污被罰款。萊蕪市環境保護局對山東百倫紙業涉嫌超標排放水污染物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修訂,2008年6月1日實施)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罰款2.5632萬元。
山東百倫紙業因無證排污,萊蕪市環境保護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修訂,2018年1月實施)第八十三條第一項,對其處以罰款80萬元的處罰。
根據網上公開資料,山東百倫紙業的前身是曾經聞名全國的山東泰山紙業有限公司,坐落于山東省萊蕪市萊城區境內,曾經擁有6000名員工,是山東省造紙十強、中國造紙百強企業。公司占地面積45萬平方米,總資產14億元,年產機制紙30萬噸。2010年8月18日被“依法”破產,2010年12月20日,企業資產被“拍賣”,山東泰豐紡織集團以6.5億元人民幣全盤收購泰山紙業的所有資產,并將其更名為山東百倫紙業。
而在2017年12月,百倫紙業因確認你公司現有的9臺1760型紙機,其中5臺有環評手續,4臺沒有環評手續,即2#、7#、8#、9#1760型紙機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而被環保部門處以20萬元的巨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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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紙業排污 罰款8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