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知識產權糾紛,酒鬼酒被告上法庭
【快印客導讀】近日,酒鬼酒有可能在包裝知識產權方面,被供應商絆倒。其“52°高度柔和紅壇酒鬼酒”所使用的“麻袋陶瓶”包裝,因知識產權糾紛被告上了法庭。隨著白酒行情持續向好,中國知名的白酒品牌“酒鬼酒”再次宣布開啟全國化進程,其首站選在了天津,旨在打造京津冀區域的樣板市場。
2018年1月12日,吉首市石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與酒鬼酒之間知識產權合同糾紛一案在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酒鬼酒新版包裝設計知識產權所有人吉首市石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請解除與酒鬼酒之間的《“酒鬼酒”新版包裝設計知識產權使用權轉讓合同》。
事情的緣起是這樣的,2007年6月21日,酒鬼酒“麻袋陶瓶”包裝設計者黃永玉先生將新版包裝設計知識產權有價轉讓給石磊公司。同年6月28日,酒鬼酒與石磊公司簽訂了相關合同,獲得了包裝設計的永久使用權。
2010年1月25 日,雙方就上述知識產權又簽訂了一份《轉讓合同補充協議》,再次強調了酒鬼酒公司對該知識產權的永久性專有使用權及石磊公司的優先權和知情權。而石磊公司認為在后續合作過程中,酒鬼酒并沒有提供給石磊公司優先權和知情權,這也是此次上訴的理由。
石磊公司負責人石磊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石磊公司與酒鬼酒簽訂了《補充協議》之后,有一段時間酒鬼酒給石磊公司的包裝業務還是有一定的保障。但是,越到后期,石磊公司在酒鬼酒包裝采購中所占的比例越來越小。
酒鬼酒表示,其向石磊公司的關聯公司湖南金泉包裝印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泉公司)通報了相關采購計劃,金泉公司也進行了投標響應,且只要是金泉公司與其他供應商同質同價的都采購了金泉公司的產品。
從酒鬼酒提供的2015年8月、2015年10月、2016年1月的要貨計劃配套采購包裝材料招標結果注意到,上述文件中寫明2015年8月考慮到金泉公司作為酒鬼酒的原戰略合作伙伴,有大量庫存且需要返工清洗,為盡量減少供應商損失同意由金泉公司供貨。2015年10月,因金泉公司原有庫存已基本消化完成,且處于停產狀態,故本次不考慮。2016年1月,金泉公司為競標四家中報價最低,決定本次酒瓶全部由金泉公司供貨。
石磊公司表示,上述供貨計劃全部是他們起訴酒鬼酒之后,酒鬼酒才提供的數據,此前他們對酒鬼酒采購多少,向哪些供應商采購并不知情。對此,石磊公司認為酒鬼酒已構成根本違約,符合解除合同條件,要求解除合同。
不過,酒鬼酒代理律師認為,石磊公司的優先權不是專供權,是在“同等條件下”,“同質同價”的優先權,從合同條款對優先權的界定可以看出交貨時間、貨物質量、供貨價格等條件都同等的情況下,上訴人的產品才應被優先采購。
此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駁回石磊公司的訴訟請求。理由是,認定在未構成根本違約的情況下,考慮到雙方長期的合作關系,根據合同法鼓勵交易的立法目的,不宜輕易解除合同。如石磊公司認為酒鬼酒侵犯了其知情權、優先權,可以提起損害賠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