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將不再作為企業項目審批或核準條件!
【快印客導讀】5月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敲定了兩件大事:
一是采取措施將企業開辦時間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減一半以上,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二是環境影響、節能等評價不再作為項目審批或核準條件,由政府統一組織區域評估。
壓縮企業開辦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
會議指出,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和《政府工作報告》任務,深化“放管服”改革,解決營商環境中存在的企業開辦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率低、環節多、時間長等問題,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活力。
會議確定,進一步簡化企業從設立到具備一般性經營條件的辦理環節:
一是推行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除特別規定外對企業名稱不再實行預先核準。
二是將公章刻制備案納入“多證合一”事項,申請人可自選公章制作單位。
三是對已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不再單獨進行稅務登記、不再單獨核發社保登記證,壓縮發票申領和參保登記時間。
今年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和省會城市要將企業開辦時間壓縮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多個工作日減至8.5個工作日,其他地方也要積極壓減企業開辦時間,明年上半年在全國實現上述目標。
環評不再作為項目審批或核準條件
會議同時確定,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沈陽、大連、南京、廈門、武漢、廣州、深圳、成都、貴陽、渭南、延安和浙江省等16個地區開展試點,改革精簡房屋建筑、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和所有類型審批事項,推動流程優化和標準化。具體內容:
一是精簡審批。取消施工合同、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等事項,將消防、人防等設計并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環境影響、節能等評價不再作為項目審批或核準條件,由政府統一組織區域評估。
二是分類管理。簡化社會投資的中小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對社會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設單位可自主決定發包方式。
三是壓縮流程。推行聯合勘驗、測繪、審圖等,規劃、國土、市政公用等單位限時聯合驗收。
實行“一張藍圖”明確項目建設條件、“一個系統”受理審批督辦、“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一套機制”規范審批運行。
今年在試點地區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縮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0多個工作日減至120個工作日,明年上半年在全國實現這一目標,推動政府職能轉向減審批、強監管、優服務,促進市場公平競爭。